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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
2019-04-02 12:34   审核人:

各二级院系、医学与科技学院、研究生院

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教育厅、民政厅、财政厅、扶贫开发办公室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2019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黔人社厅通〔2019〕56号)文件精神,我处根据去年申报的实际情况,为推进工作开展,确保更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能够申请补贴,决定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实行“员工网上申报+人才招聘处现场审核”模式。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一、 网上申报时间:4月2日至4月7日

二、 申报网址:微信公众号“遵义医学院云就业平台”

三、 补贴对象:2019届毕业生

四、 现场审核时间

4月8日至4月10日

五、 现场审核地点:

新蒲校区:员工中心3楼就业创业指导中心(316室)

六、 公示时间:4月11日至4月15日

七、 联系方式:司马宇 廖承莎0851-28609363

附件1: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管理线上申请流程

附件2: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的证明材料

人才招聘处

2019年4月2日

附件1

遵义医科大学

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管理线上申请流程

附件2:

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供的证明材料

本省户籍:

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、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以及关系证明(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)。

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、《低保证》或县级或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以及关系证明(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)。

③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贷款合同、回执单、学校收据(备注助学贷款)、受理证明、资助中心证明等之一

④父母双方(单方)持《残疾人证》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《残疾人证》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人或父母双方(单方)的《残疾人证》, 父母残疾的需有相关的关系证明等(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)。

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、户籍证明(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)、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证明。(该证明落2019年度近期日期并加盖县级扶贫部门公章)

⑥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、县级或乡镇(街道)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材料。

外省籍:

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、民政部门或县级或乡镇(街道)出具的低保相关证明以及关系证明等(可提供户口册复印件)。

⑧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: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贷款合同、回执单、学校收据(备注助学贷款)、受理证明、资助中心证明等之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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